根据学校《关于认真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及后续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入答辩阶段。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,现将我院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
学生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后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,学院审核后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。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:
1.申请延长学制者;
2.毕业设计(论文)评阅不合格者;
3.论文或成果经证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;
4.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。
二、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阅
毕业设计(论文)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,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,学生于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。各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交叉评阅。对于评阅不合格的,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。
三、我院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时间安排
我院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定于2013年6月10日(星期一)在翡翠湖校区举行,具体地点见分组安排表(另行通知)。
四、校级答辩时间安排
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校级答辩工作定于2013年6月9日(星期日)举行,学校将在本届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中,随机抽取答辩学生名单参加校级答辩。
五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成绩评定
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应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评定按照五级记分制。
六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
学院将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从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中遴选并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。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会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。本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申报不进行名额分配,学院将从院级优秀中择优推选,学校将对学院推荐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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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31日